依据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需要,2020年8月河北自学考试考后专次安排毕业审定及电子注册,现结合我省实质,将本次申请毕业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受疫情影响,延期考试,该批次自考证书的毕业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其效力等同于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的自考证书。
2、申请毕业步骤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1.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管理软件(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栏目进行申请。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查询“报考地址大全”,再由本人到选择的报考地址完成现场注册、获得登录密码后再申请。
2.申请毕业的时间节点:
现场注册时间
8月20日|24日(8:30|11:30,14:00|17:30);
网上申请时间
8月20日|24日(8:00|22:00);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8月20日|24日(8:30|11:30,14:00|17:30)和25日(8:30||11:30);
毕业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8月27日17:00 (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看);
毕业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与证书领取日期
结果发布时间:
10月十日17:00;
结果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次未通过审定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领取日期: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考生申请毕业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生需本人办理,不能委托别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舍弃本次毕业申请。
2.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需确保在毕业业务办理期间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确保在2020年9月30日后,马上过期的请考生准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3.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不真实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置。
4. 我省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法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9月30日后。【点击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准时筹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点击查询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申请毕业考生必读
•考生办理毕业受理时所需提交材料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 《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登记和鉴别表》的填写及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
4、疫情期间需要注意的地方
1.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地址做好考生登记、体温测试、健康码查验、疏导分流和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的首要条件下,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拟定具体手段,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拓展。
2.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考生需小心以下事情:
(1)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并持有“健康码”绿码;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域;未有过海外旅居史。
(2)办理业务时应该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要全程佩带口罩、维持安全距离并配合报考地址做好防疫工作。
(3)出行尽可能防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